千山晚报消息(王颖 见习记者 李启睿 记者 王晓楠)只因发生争吵,程某开车向好友撞去。日前,台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未遂)案,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据介绍,2002年1月,程某酒后驾车与刘某一起去某单位办事。办事出来后,刘某怀疑程某没有给他办正事,两人遂发生争吵,刘某气愤下车。程某见刘某下车,怒火更盛,边大声说“我撞死你”边开车加速向刘某撞去,将刘撞倒在对面的马路沿上后,驾车逃逸。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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