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1日电10月28日,一位姓陈的青岛市民在兴城路随地吐口香糖时,被李沧城管队员撞上,那位青 年当场清除了口香糖,并付了50元罚款。据了解,这是岛城自城管部门成立以来开出的首张“口香糖罚款单”。
据生活日报报道,青岛市已于今年1月9日颁布、3月1日实施了《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 公共场所禁止随地吐口香糖、吐痰、便溺,乱倒粪便、污水,
违反规定的,由城管监察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刘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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