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1日电据山西晚报报道,涉嫌充当太原市吴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保护伞的太原、忻州4名看守所公
安民警,被法院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审作出有罪判决。
2000年11月,因侦查需要,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吴尧被转押到忻州
市忻府区看守所。吴尧父亲吴铁虎通过中间人与时任忻府区看守所带班领导的尚勇刚取得联系,并从尚口中得知忻府区看守所
羁押着一个太原人,代号为 912。
此后,吴铁虎夫妇通过中间人委托尚勇刚多次将食品、衣物、现金转交给吴尧。2001年3月至5月间,吴尧先后
4次托尚勇刚往外传递纸条,部分内容涉及具体案情。2001年正月,赵建德利用其借调至看守所工作的便利,多次在吴尧
和其亲属之间传递纸条和消息,部分内容涉及吴案的进展情况和吴铁虎在外找关系的情况。尚勇刚和赵建德一审分别被判处有
期徒刑1年、缓刑2年和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00年9、10月间,太原市公安局看守所民警李卫星多次接受吴尧女友郜玲玲宴请,在吴尧、吴铁虎之间传递
消息,涉及内容主要是吴尧让吴铁虎把1997年吴尧伙同他人将一被害人故意伤害(致死)的犯罪案件处理掉,并嘱托李卫
星安排好被害人、同案人、办案单位的人。
在此期间,李伟民利用其在公安局看守所的工作便利,收受人民币1万元、手机1部,为吴尧和其父传递信息,并将
手机及充电器交给在押的吴尧使用。2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康景林、马瑞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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