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蔚)缴纳采暖费时,西安东郊华清园小区一业主与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产生分歧,争执过程中,物业公司一水工关门时将业主左手食指指甲夹掉。业主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该水工与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等1万余元。昨日,西安灞桥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现年62岁的何苗军女士是华清园小区业主。她诉称,今年7月以来,西安铁锋物业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何小兵负责收取上年度暖气费,但她与收费者一直在计算方法上存在争议。后来何小兵拒绝收取她家的水电费用,并威胁要停水停电,她和丈夫多次找何小兵及其领导解决问题。7月28日上午约10时,她到华清园物业管理收费室找到何小兵,要求解决暖气费问题,以便及时交清水电费。但何的态度恶劣,气得她站立不稳,左手扶在门框上。就在这时,何小兵猛力关门,她的左手食指指甲被夹掉,医院诊断为“左手食指指甲根部毁损伤”,法医鉴定为10级伤残。何女士认为,自己作为业主和老年人,本应得到物业管理人员的优质服务,却因物业费用问题遭到被告伤害,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因何小兵是西安铁锋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在物业收费问题上致人伤残,其行为属于职务伤害,所以物业公司也应承担责任。
被告铁峰公司认为,何小兵当时不上班,致伤事件不属于职务行为,所以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何小兵认为他是无意关上门的,并没有伤害何女士的恶意,所以觉得“委屈”。
昨日,尽管双方同意法院主持调解,但何小兵认为1万元的赔偿金额太高,原被告最终没有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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