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可刮奖新版饮食业发票起用后,就餐索要发票逐渐成了市民的良好习惯。可近日一些市民反映:在教化电子大世界的快餐厅,业户自定“行规”,消费者索要发票屡遭拒绝。
昨日11时30分,记者来到“教化”里的“锦秀快餐”,见30个左右的摊床经营各种风味小吃,消费者可到收银台换卡,在各摊床上刷卡购买食品,在每两个摊床中间还贴着“拒绝现金交易”的纸条。
记者正想去换卡,几位摊主喊住记者说:“不用换卡,在这儿交钱就行。”记者问“快餐4号”的女营业员:在这儿买饭是否给发票。对方说:“5块以上给,5块以下不给。”这时另一营业员说:“咱们不是没发票了吗?”女营业员答道:“不行就上别人家借点去。”在“快餐27号”摊床前,记者问相同问题,营业人员一直不答,直到记者问第三遍时,对方盯着记者看了1分钟,说:“你必须在我家买5块钱以上的东西才给。”记者问:“这是哪儿的规定?”营业员答:“商场规定的。”另两位营业员分别说:“你买3块钱东西还想要发票?”“告诉你,发票最小额是5块的。没零的。”记者在27号买了7元钱的食物,营业员仅给了一张5元钱发票,说:“就5块钱的,你想要发票,就再买3块的东西,我才能再给你一张5元的。”接着该女子大声地对着服务员和顾客说:“几块钱的东西还要发票?下次谁要发票就多加5毛钱!”
记者注意到:营业员所给的发票上面,没有收款单位的印章。而营业员解释称:“我们这儿发票都这样。”
记者随后又分别在26号、14号、16号、8号买饭菜,均用现金付款,分别询问是否给发票,得到的回答分别是:“今天发票没有了。”“没有发票。”“在我们家买5块钱以上东西才给发票。”记者在该快餐广场消费总计40余元,却只拿到一张没收款单位章的5元钱发票。
记者想,如果是花钱买卡消费,是否就可以到快餐广场买卡的收银台,按消费总额索取发票?这样,就餐后的消费者在退卡时,收银员可根据卡中消费的金额,统一给付消费者正规的餐饮发票。但收银员告诉记者:“你在哪家消费就管哪家要发票。收银台不负责统一给发票,也没有发票。”
对此,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处工作人员指出:饮食业发票最低额度为1元钱。在快餐厅,消费者哪怕只买1元钱食品,业者也必须给发票。此外,发票上必须得有收款单位的印章,否则就是无效发票。而无效发票即使消费者刮出了奖,因税务局无法核实由哪家发出的,也不能给兑奖。
本报记者 鞠红梅 袁红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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