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苏华东、刘燕 记者刘良玉)近日,石家庄桥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挪用公款87万元的经济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被告人王某原系河北省保险公司保兴公司副经理,于1994年9月28日代表本公司,与河北省中原交通发光标志开发中心签订了联合生产经销“半导体发光车号牌”合作经营协议。协议规定保兴公司筹措资金300万元,由标志中心用做建厂、购建设备和流动资金,王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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