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电10月28日,宿豫县人民法院对当庭毁灭证据的当事人季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司法处 罚。2001年2月初,季某为了做生意,向好友丁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加盖指印的借据一张,后因季某经营不当而无力偿 还。丁某数次索款未果。2002年10月5日,丁某将季某告上法庭。10月28日上午8时,宿豫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 理此案。庭审中,原告丁某应法庭要求,当庭出示季某出具的借条进行质证。季某要求观看,从值庭法警手中接过借条,用手 揉搓后塞入嘴中,吞进肚里。法庭当庭确认了被告季某借原告丁某款3万元的
苏林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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