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一位年过30的妇女来到省公证处顺城街办证点,几度欲言又止,在工作人员的开导下,她终于说:“我和我们那个打算通过人工授精要孩子,不知这样的事可不可以公证?” 原来,今年35岁的岳某13年前结婚,但夫妻两人婚后多年一直没有孩子,经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检查,是丈夫有问题,夫妻俩一商量,最后决定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要个小孩。虽然丈夫暂时同意了妻子的提议,但岳某担心丈夫不会像对待亲子一样善待未来的孩子,于是向公证人员提出,能否办理一份公证,让丈夫承诺:将来孩子出世后,要全心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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