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日电昨日上午9时许,在成都市成华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中,胡汇明和19岁女儿称,胡要离
婚是因为夫妻性格不和,而其妻刘明镜称,是胡长期包二奶才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她要胡赔偿50万元“婚姻过错费”。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原告某公司老总胡汇明和其代理律师称,1981年,他和刘明镜自由恋爱并结婚。婚后他才发
现刘明镜猜忌心非常重,并为此常和他大吵大闹。同时,妻子 还威胁他说:“要我就不能要你妈。”1999年9月,两人正
式分居,并萌生和妻子离婚之意。其女儿作证称,妈妈脾气粗暴,她是在爸妈的吵闹中长大的,妈妈还常常辱骂奶奶。
被告刘明镜和其代理人称,婚后双方虽磕磕绊绊,但感情尚好。后来,夫妻双双下海创办公司。1996年,胡汇明
和公司一女员工有不正当往来,后来女员工服安眠药自杀未遂。1998年,胡汇明又和该公司一名刚毕业来上班的张颖(化
名)有不正当往来,随后两人同居生活。
去年2月28日晚11时许,刘明镜和两名朋友在胡汇明和张颖的租住房当场捉住2人。胡汇明立即向妻子求情说:
“不要把此事告诉女儿,我们离婚算了。”当即,双方签署离婚协议:胡汇明把一辆桑塔纳轿车折价15万元分给女方,年底
前再给刘明镜15万元;从2003年到2005年,每年支付5万元等。后来,胡汇明毁约才把自己推上法庭。她要求法院
按照双方签定的离婚协议离婚,同时要胡汇明为自己包二奶的过错赔她50万元。
东城拐下街8号大院3名居民在庭上证实,胡汇明和张颖以夫妻名义在此租房同居达1年。法院对此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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