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指认作案现场
今年4月,在汉做生意的女老板神秘失踪
今年8月,山西翼城县人刘亭(化名)来到武汉,向汉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其在汉做生意的妻子失踪。
刘亭说,妻子贺菲(化名,山西人)是山西长丰新世纪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于20 00年到汉拓展公司业务,年龄30岁。今年4月上旬,贺突然失踪。
民警根据调查得知,贺菲所在公司主要经营铸铁生意,贺菲失踪前没有任何反常迹象。
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夏志钢要求,刑侦处对这起失踪案备案调查。该处处长强汉生指派具有攻坚克难能力、屡立战功的江北重案大队调查此案。
银行录像:女老板最后一次提款时有一男子随同
10月11日,刘亭赶到刑侦处,向警方详细介绍了妻子有关情况及其失踪时间。刘反映:贺在汉阳防腐材料厂内设立门点。今年4月4日,刘在山西老家收到妻子从武汉发出的一万元汇款后,就再没有她的音信。
在刘亭的配合下,民警调查发现,4月5日,贺在汉阳钟家村工商银行分理处,从自己账上提取了2.5万元现金。这是她最后一次取款记录。
随后,民警调阅银行录像资料,发现贺提款时有一男子随同,但由于录像带不清晰,不能确定该男子真实面目。
贺菲失踪,是否与此男子有关?民警通过综合推理、分析后断定:贺极有可能已经遇害。
刑侦处决定:将这起失踪案由备案改为立案,组织专班将此失踪案作为刑事杀人案立案侦查。
民警得知女老板喜欢上网,便用其QQ号上网
民警调查得知贺菲喜欢上网,便用其QQ号上网,与其网友聊天。贺的一位胡姓网友提供线索:4月初,贺与胡聊天时曾说过,贺有一个朋友因为没有支票帐户户头,要借用贺的户头“倒进帐”。
这条线索又与钱有关。专班民警再次观看银行录像带后,初步推断:随同贺取款的男子有重大嫌疑。民警从模糊的录像资料中,剪取该男子的体形特征,模拟成照片供辨认。
随后,民警围绕与贺认识的生意人,对贺4月4日、5日两天的活动展开调查。
其中一姓王的生意人反映,4月5日下午,贺菲在汉阳钟家村通过电话告诉他,她马上要去蔡甸谈生意。
民警据此围绕蔡甸与贺有来往的生意人调查,并将模拟照片供被调查者辨认。先后有3人辨认后认为,照片上的人有些像汉南人黄又民。黄又民是蔡甸区一汽配厂的承包人,也是贺菲的生意关系人之一。
一知情人提供线索,4月5日,黄又民与一女子到过其承包的汽配厂。民警第一次询问黄又民,黄称不认识贺菲,谈不上有业务往来。
警方动用刑侦技术更广泛地搜集证据后认定:黄又民具备作案的可能性。
民警将模拟照片摆到嫌疑人面前,嫌犯为之一震>b?
10月28日中午,专案民警赶赴蔡甸军山,将嫌疑人黄又民抓获。
与此同时,民警又将模拟照片供黄身边的人辨认,锁定贺到银行取款时的“随从”就是黄又民。审讯中,黄又民坚称不认识贺菲。民警出示黄与贺的业务往来帐单、帐目表,黄不得不承认认识贺菲,但否认同贺在工商银行钟家村分理处取过款。
当民警将银行录像模拟照片摆到黄的面前时,黄为之一震,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
10月30日,黄交待了杀害贺菲的犯罪过程。黄交代:他在与贺业务交往过程中,发现贺很有钱,便打起贺的歪主意。他对贺撒谎说一个朋友欠其货款10万元,该朋友给了他一张10万元的转帐支票,由于没有支票帐户,想将这笔钱以“倒进账”的方式,打入贺的帐户,并说只要贺拿出4万元现金到蔡甸,就可换取转帐支票,剩余的6万元留在贺的帐户中,由贺在以后的生意中用铸铁交换。
4月5日下午2时许,贺菲在黄的陪同下,到工行钟家村分理处提取了2.5万元现金。凑齐4万元现金后,两人坐巴士到蔡甸军山。黄将贺骗至自己承包的机械厂车间,乘贺不备,持铁凿将贺打昏,后用斧头将贺砍死。
当天晚上,黄将贺的尸体埋入其承包车间附近废弃的工业废渣中。三天后,他又携带作案工具铁凿、斧头、血衣等,乘“摩的”到长江三桥,将作案工具扔入江中。
铲车挖掘3个半小时,从废渣中挖出一具女尸
10月31日上午,专班民警将黄带往作案现场,寻找受害人尸体。
在400余名群众的围观下,民警一锹一锹地挖着废弃的工业废渣,却一直没有挖出受害人尸骨。但黄始终指认,贺的尸体确实就埋在这里。民警借来一辆铲车,挖掘3个半小时,最终从4米高的废渣中,挖出一具女尸。
昨日,刑侦处法医经DNA鉴定,确认尸骨系贺菲。
至此,武汉警方在没有现场,没有相关目击证人、没有受害人尸体和明确怀疑对象的“零现场”条件下,成功侦破了这起劫财杀人埋尸案。(左砚文 张武 秦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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