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邹汉青)昨天上午,一名男青年刚走出武昌宏基客运站后一口痰吐在人行道上,
被武昌区城管执法局首义路执法中队的城管协管员拦住罚款。
这位男子很不服气地反问罚款者:“不让我在马路上吐痰,可这里没有痰盂或其他供人吐痰的公共设施呀,你让我上
哪儿吐去?”此话问得协管员哑口无言。
据了解,今年10月1日生效的《武汉市人民政府第137号令》第七条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丢果皮、纸屑、
纸盒、烟头等废弃物的,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但记者在宏基客运站出站口看到,附近根本看不到痰盂,最近一处的垃圾箱距此也有200多米远,行人找不到可吐
痰的地方。
车站是人流汇集的窗口地带,每天有上万人在此进进出出,不可避免地会吐痰。但记者昨日在武昌火车站广场、傅家
坡长途汽车站广场上均未能找到供人们吐痰、丢烟头的痰盂等设施。
武昌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王永柱昨日表示,记者反映的情况确实是个问题,已引起城管部门的注意,该局将组织人员
调查研究,拿出解决办法。
另据王永柱介绍,城管协管员无行政处罚权,不能单独执法(罚款),只能在城管队员的带领下执法,否则行人可以
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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