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卢成汉通讯员荆纪)截留环保排污费等费用67万余元用于集体私分,借荆、沙
两市合并之机大肆私分钱物。2日,荆州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该市环保局原两任局长符谨伍、桑泉等7人的系列经济违法违
纪窝案的查处情况,共涉及该局县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3人。
现年64岁的桑泉,1991年任沙市环保局局长、党组书纪,荆沙合并后任荆州市环保 局局长,1997年7月任
该局调研员。桑在任期间,收受他人贿赂1万元,单位截留环保排污费等收入设立“小金库”110万多元,其中67万余元
用于集体私分,桑个人先后共分得公款6.4万余元。桑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该局原副局长刘斌兴、黄宁萱,原局纪检组长邓有训,在任职期间组织或参与私分公款,3人各分得公款6.2万余
元、6.3万余元、6.2万余元,均被开除党籍。
现年58岁的符谨伍,1997年7月任荆州市环保局局长、党委书记,2001年7月任该局调研员。符因受贿、
非法占有公款20余万元,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报曾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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