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邵平深圳商报记者秦兴梅)在饭店就餐遭遇爆炸,人未出事但物品受损。日前,深圳市宝安区消委会根据一起爆炸而引发的食客投诉调解,消费者获赔3000元。
10月17日下午,何先生一家在宝安区上川路某饮食店吃饭时,突然听到一声巨响,紧接着看到滚滚白烟从厨房冒了出来。坐在何先生旁一桌的还有范小姐和朋友。范小姐称:“ 一进门就开始闻到煤气味,没想到很快就发生了爆炸。”爆炸令两桌顾客惊慌失措,来不及携带随身物品,便逃出门外。事后清理现场,来不及拿走的随身物品几乎烧尽。随后,两桌消费者分别向饮食店提出经济损失、精神赔偿等2万余元的索赔。
据消委会介绍,两桌顾客留下的清单上都注明损失了大量物品,包括现金、存折、化妆品、手提袋等。何先生还特意声明,两个孩子受到不同程度的惊吓。经宝安区消委会调解,饮食店同意赔偿何先生一家3000元。而范小姐和朋友由于在特区内上班,为此事来回奔波多次,始终觉得1000元的赔偿太少,表示拒绝因而调解未遂。宝安区消委会建议范小姐通过其它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