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 (记者卢荻 通讯员陈猛)南宁市无业人员汤某和覃某这下尝到了自酿的苦果,他们为了追回赌博地下“六合彩”所赢的钱,竟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拘禁他人。近日,汤某和覃某因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
经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4月25日晚,由于受害人黎某、张某、吴某 介绍并为之担保的“四塘人”与被告人汤某赌“六合彩”输钱后,“四塘人”趁机逃跑。为追回赌赢的钱,汤某找到覃某等人,于当晚9时许,在南宁市青山路将作为担保人的受害人黎某、张某和吴某挟持上车,带到古城路某饮料厂附近,逼迫3人凑钱还款,并写下欠款条。
4月26日零时许,汤某等人到古城路某宾馆开房,将3名受害人拘禁在房内,继续逼迫他们凑钱还款。当天,受害人黎某和张某被迫分别将5000元和10000元存入汤某指定的银行账户内。晚上,被告人汤某又将受害人转移到民生路某酒店内继续拘禁,并继续逼迫他们凑钱还款。4月27日晚,受害人张某被放回家。次日上午,汤某和覃某又将受害人黎某、吴某转移他处拘禁。下午,吴某被迫交5000元现金给被告人汤某后才被“释放”。29日下午,公安人员接到报案后将被害人黎某从被拘禁处解救出来,并当场抓获汤某覃某等人。
作者:卢荻 陈猛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