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12月1日起,长沙将实行《长沙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对户外广告的设置、登记、监督管理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办法规定,长沙火车站、黄花机场、霞凝港、新世界体育文化中心、体育新城等五个城市重要地区以及五一大道、湘江大道、火星大道等18条重要路段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需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实施。其他地区或路段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报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其中,户外招牌、公共广告张贴栏规划由所在区工商
在登记管理方面,办法规定,五一大道、芙蓉路、黄兴路步行街的招牌、店堂牌匾、建设工程临时围挡广告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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