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打工的昭通人刘学虎为儿子过生日时,买了上海澳特乐饮料来招待亲朋好友,在喝时却发现一瓶饮料里漂着一只苍蝇。昨日,刘学虎向厂家提出8000元的精神损失费和赔礼道歉的要求。
据刘学虎介绍,10月31日,他到华丰市场买了一件上海市元昌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上海澳特乐饮料,准备为儿子过生日用。11月1日,在儿子的生日宴会中拿出来招待宾朋时,却 发现一瓶未开封的澳特乐饮料里漂着一只苍蝇。宾朋们吃饭的兴趣顿时失去了大半,其中几个好友假借有事纷纷告退,好端端一个生日宴会就这样给搞砸了。刘学虎感到十分气愤,于是向上海澳特乐饮料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上海市元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官渡区南坝销售部的丁先生表示,按正常的生产程序,他们的生产线都是封闭式的,很难有苍蝇飞进去,出现饮料中有苍蝇的问题,可能是在装盖时的失误。他们接到刘先生的反映后,曾与刘学虎协商过,希望能协商解决问题,但是对方提出8000元的赔偿太高,双方没能达成一致。黄帆启 王宽 夏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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