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鹏 通讯员甄红 实习生张策)21年的婚姻带给贾先生的是两个无辜死去的孩子和一段伤心的往事,这一切只因为妻子是他的表姐。今天,记者从宣武法院了解到,贾先生在多次提出离婚遭到拒绝后,走上了法庭,以近亲结婚无效为由要求结束21年的不幸婚姻,据了解,这是本市第一起这样的案件。
贾先生告诉记者,他1981年登记结婚,他的母亲和妻子的母亲是亲姐妹,所以大他一 岁的妻子实际上是他的表姐,当时他也知道近亲结婚不科学,可能会生下畸形的孩子,但是在这两位母亲“亲上加亲”的主张下,他还是和表姐结婚了。因为是近亲结婚,贾先生说,从一开始他心里就不安,顾虑很大,登记后拖了3年才正式和妻子办了婚礼。一年后,妻子怀孕,他紧张地等待孩子的降生,然而噩梦终于成真,孩子因为先天严重畸形生下不久就死去了,第二年生下的孩子又重蹈覆辙。遭到这样重大的打击,贾先生夫妻两人的感情开始逐渐淡薄。1998年8月,两人彻底分居,直到现在。
贾先生说,他从前年7月,就很少和妻子见面,有事要通过岳父母转达,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他认为对于双方来说,这都是一段错误的婚姻,所以要求宣布这个近亲婚姻无效。
据了解,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了关于“无效婚姻”的条款,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四种情况被认为是无效婚姻,而贾先生和妻子是三代以内的血亲,应当属于无效婚姻。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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