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陆莉萍)8岁的小强扔焦炭试图赶狗,不料误伤4岁孩童的左眼。昨天,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小强赔偿医药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2.3 万余元。
今年2月3日17时许,英英、小强等一帮小孩在一处工地上玩耍、嬉戏。此时窜来几只狗,小强拾起地上的焦炭驱赶,不小心将焦炭扔到英英的左眼。经司法鉴定,英英左眼部损伤相当于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英英的父亲以英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强赔偿2.
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考虑小强的履行能力,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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