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昆明铁路公安局一位民警李先生告诉记者,10月31日下午乘公交车时碰到了一桩令他生气之事:他和其他一二十个乘客,在向公交车投放了1元钱后,却不能及时到达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反而还要一起凑钱替公交车缴过路费。
据介绍,当天下午5时40分左右,他和其他乘客在昆明市南坝新南站附近乘坐上90路2937号公交车。这趟公交车从起点站开出不久在途经南坝路时遇到了交通堵塞,包括这辆车在 内的七八辆公交车在此等候了20多分钟后,这辆车变直行为左转上了南过境干道高架桥,一直来到了大观收费站。在大观收费站,因为过路费一事车辆被堵了下来,双方争执不下,乘客们纷纷向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解释,同时司机也向收费站工作人员解释说自己身上没带钱,并表示先拿驾驶证作抵押随后再来交费,但均遭到了拒绝。争执了10多分钟后,车上的乘客商量后决定,由大家凑钱来帮助司机付过路费。随后,乘客你一元我0.5元,凑了15元钱替驾驶员交了过路费,2937号车才得以继续前行。车辆到达春苑小区后,一部分乘客下车,李先生等人没有下车,到了昆明西苑客运站后又沿原路返回起点站,然后再坐车到达目的地,整个行程耗去了2小时左右的时间。按指定线路,这辆公交车原本是要穿城而过的,可是却沿南过境干道绕城而去了,乘客自然不能及时到达目的地。
此事发生后,李先生等乘客认为,这辆车不按指定路线行驶,完全是驾驶员自己造成的,由此而来的过路费本应由他交,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乘客为其交了过路费,这是很不合理的。公汽公司方面的解释是,此事事出有因,是在交通堵塞之下听从交警的指挥改道所造成;驾驶员没有交费是因为他身上没有带钱,而不是不愿意支付,并借本报向乘坐当次该车的乘客表示道歉。(浦超 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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