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 袁锋一桩民事诉讼案,先后经宝鸡市渭滨区法院、宝鸡市中级法院的审判而尘埃落定,然而当法院执行工作局在执行封存的重大案中物证时,却遭到与本案无任何关系的案外人任宗杰的百般阻挠,10月30日,执行工作局在二次执法受阻的情况下,遂依法将任宗杰司法拘留。
10月25日,宝鸡市渭滨区法院执行工作局在执行已由该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的陕西友 邦机械化工程公司下称友邦公司状告宝鸡某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刘某的民事诉讼案,按终审判决,友邦公司应在10日内归还被告刘某的挖掘机一台,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然而当执法人员前往友邦公司的库存处即宝鸡市联丰金属装饰制品厂依法处置物证时,联丰金属装饰制品厂厂长任宗杰及其60多岁的父亲以友邦公司欠他一笔巨款为由,锁住厂子大门,不让执法人员将早已封存好的挖掘机开走,并不断辱骂执法人员。10月30日11时许,执法人员再次前往执法,先对任宗杰的父亲进行思想工作,但其父亲仍不许执法人员开走挖掘机,与此同时,任宗杰还带领不明真相的六七个人上前推搡执法人员并口出狂言,使执法工作难以进行下去。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经研究决定,根据《民法》102条之规定,以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罪将任宗杰司法拘留。据渭滨区法院执行工作局一位法官讲,任宗杰是渭滨区法院10月1日成立法院执行工作局以来的第一个因暴力抗法被刑拘的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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