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戎明昌 陈捷生)河南少女只身到广州打工,夜乘违章行驶摩托车而命丧轮下,司机逃之夭夭(详见本报9月14日报道)。少女的父母打赢了官司,司机和车主却玩起了“人间蒸发”。前天,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赖账不还的车主邓灼新兄弟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半年至一年有期徒刑。
1997年8月8日晚上,20岁的河南遂平县打工妹李华梅下班后搭乘“搭客仔”陈锐泉的 摩托车,不料摩托车因违规与一辆小客车相撞,李华梅被对面开来的大货车碾压死亡,陈锐泉见状逃之夭夭。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陈锐泉负全责。李华梅的父母李永祥和刘玉芝老人于是把陈锐泉告上法庭。天河区法院在审理中发现:真正的车主是邓灼新,他在1995年间把车卖给了其弟邓灼清,但未办理过户手续,邓灼清又把车借给陈锐泉用于非法营运。1997年12月24日,天河区法院作出判决:陈锐泉赔偿11·76万元,邓灼新、邓灼清负连带赔偿责任。可是邓氏兄弟为了逃避生效判决搬了家。1999年6月,天河法院依法对本案中止执行。 今年7月,李永祥老人写信给李长春书记,倾诉了自己的不幸遭遇。李长春读罢此信,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广东高院加大执行力度,妥善解决纠纷。
在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天河区法院专案组的法官跑遍了各大银行、房地产管理局、国土局和街道、村委会,对赖账者的财产状况进行仔细摸查。被执行人邓灼新兄弟也相继被民警发现并拘留。随后,3个被执行人的家属将执行款交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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