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邓志勇 实习生侯幽)丈夫在家挖个大坑声称“要活埋你们母女”,妻子吓得携女离家出走并准备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时,丈夫却抢先一步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日前,法院判“准许离婚”,并判丈夫赔给妻子2000元精神抚慰金。
1996年,南宁市某单位的干部陈某与广西某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的黄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于1998年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谁知婚后不久,双方感情每况愈下,以致到了水 火不容的地步。今年8月5日,两人又发生争吵,继而发展至对打起来。有一次,陈某竟扬言要将妻子黄某及其女儿活埋,而且马上拿铁锤将客厅地板敲碎,再用铁锹挖了一个大坑。黄某见状,吓得带着女儿落荒而逃,从此不敢回家居住。
无家可归的黄某母女只好向妇联求助,谁知陈某却抢先一步将黄某告到了法庭,不但要求离婚,还要经济补偿。法院开庭审理后认定,陈某在客厅挖坑后对黄某进行威胁、恐吓,已对黄造成精神损害,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并作出如前判决。
作者:邓志勇 侯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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