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唐正芳 通讯员韦兰琴) 死者火化的费用到底是多少?对于这个平时很少遇到的“消费”,人们心中实在没底。日前,鹿寨县工商局“3·15”投诉中心调查处理了一起殡葬纠纷案,殡仪馆多收乱收费用,被责令退还丧主1105元,另外赔偿丧主损失1105元。
家住鹿寨县某镇的胡某,其母于今年6月18日因病在柳州去世,当天运回县殡仪馆安放 ,两天半后火化。丧事结束后胡某去结账,却被告知要收运费500元,冷藏费400元,特殊服务费400元,告别室使用费50元,以及换衣收殓火化等各种费用共1900元。胡某对收费提出了质疑,并向鹿寨县“3·15”投诉。
投诉中心经过调查取证,并将县殡仪馆的收费标准与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对照,发现县殡仪馆存在着严重的乱收费行为:运费应按市区每公里收费50~100元,10公里以外每公里加收3~5元的标准收取,从柳州市到鹿寨县,最多只应收300元;冷藏费每天50元,两天半最多也应收150元;另外死者没有经过化妆整容,也没有使用告别室,特殊服务费和告别室使用费纯属无中生有;其他各项费用多收了20~200元不等。按规定,殡仪馆应退还丧主多收的款项1160元。经双方协商,殡仪馆退还胡某1105元,并按《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再赔偿胡某1105元。
作者:唐正芳 韦兰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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