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柳州讯 11月4日,莫某驾驶一出租车,在柳州市从八一路左转上五一路超越一辆白色小客车时,与白色小客车相刮,造成交通事故。当城中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时,莫某称自己不是当事驾驶员,是其表姐黄某开的车。最后其表姐也来到现场。但交警发现两人神情有异,经过调查,原来莫某的驾驶证已于2002年10月2日被柳南交警大队吊扣,吊扣期限是2个月。
莫某非常清楚在驾驶证吊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属无证驾驶,是要被从重处罚的,所以交通事故发生后,她立即打电话让其表姐来冒名顶替,谁料她们的小伎俩被交警识破了。最后,这对表姐妹分别被从重处罚。
编辑:邬迪娜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作者:吴嘉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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