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瑾昨日,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西安市为汽车尾气检查者立规矩,“十不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依照有关党政纪律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西安市环保局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工作。同时,对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审核的环保工作人 员定下廉政规定,要求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测试方法进行检测,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遵守《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检测规程》,做到“十不准”,即:不准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不准违反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不准对污染物排放不合格的车辆签发合格证;不准接受车主或机动车受检、维修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好处费等;不准接受车主或单位的吃请、娱乐消费等;不准对尾气不合格车辆指定使用治理产品;不准对尾气不合格车辆指定维修企业;不准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刁难车主或单位;不准参与和机动车尾气治理有关的任何经营活动;不准与检测站、治理产品企业和维修治理单位建立非正常工作关系。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照国家、省市有关党政纪律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为此,西安市环保局还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029—12369以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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