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苏敏 记者 李永利 杨雯昨天下午,2名冒充中央电视台记者的一对男女,经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审查后,因构不成犯罪,批评教育后被勒令离开杨凌。
据了解,在杨凌农高会召开前期,杨凌某电子公司就不断接到从北京打来的电话,打电话的刘某声称,他们是中央电视台第七套栏目的记者,在农高会期间来杨凌采访,让企业只负担食宿、车费等费用。杨凌这家企业4日把这对男女“央视记者”接到杨凌。这两名“央 视记者”在晚上吃饭时大谈采访计划,农高会准备采访几家企业……5日早晨这家企业经理和两名“央视记者”一同走进杨凌会展中心采访。谁知,一进会场两“记者”竟把摄像机上的央视台标取掉,这引起了这家企业经理的警觉,随后他便向杨凌区公安局报案。
经杨凌区公安局审查,得知该刘姓和左姓男女,并非中央电视台记者,而是北京某广告公司的影像制作人员,在央视七套栏目承包一时段,到各地拉广告,打着央视牌子承接广告。
大会宣传部领导与公安人员对这2名广告制作人员进行了批评,因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最后给接待单位赔偿1450元损失,勒令其离开杨凌。杨凌公安机关提醒参会企业,发现有用采访之名来要钱物时,一定要查看大会发给的记者证和本人身份证件,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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