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南盘江宜良段污染事件查处工作又有新进展。陆良县龙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肥厂、云南南磷集团陆良磷化工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受到了环保部门的行政罚款处罚,陆良县龙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保科副科长被撤消职务。10月13日,曲靖市和的环保部门接到省环保局南盘江流域宜良段出现大批不明原因死鱼事故的通知后,分4个组对涉嫌排污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查明陆良县龙海化工有限公司磷肥厂2.4万吨硫酸未按环境保护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擅自建设投入生产,导致硫酸废水超标排放。陆良县环境保护局责令企业停止生 产,行政处罚9900元,补交超标排污费23171元。由于环保科副科长陈明华对企业的污水排放有过失责任,被免去环保科副科长职务。同时,省、市、县环保部门要求企业按“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整治排污口;查明云南南磷集团陆良磷化工有限公司排放锅炉废水,陆良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处以5600元罚款,责令公司尽快开工建设锅炉废水循环沉淀池,确保废水不外排。与此同时,环保部门报请陆良县政府研究,尽快责令陆良县银河纸业有限公司关闭化学制浆生产线,外购商品浆板纸代替化学制浆进行造纸,造纸白液经处理后实行达标排放;按照有关要求,已责令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原有的年产2500吨红矾钠生产装置关停。(李辉 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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