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赵中鹏 通讯员周红平)日前,81岁高龄的方老先生到西城法院起诉35年前离异的老伴,要求平分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离异这么久才为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提起诉讼,这在法院还很少见。
方老先生与前妻李女士于20世纪50年代结婚。据方老先生说,婚后他对李女士的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1963年,李女士继承了父亲的房产,依据当时的法律该房产应该是二人 共有财产。1967年,方先生与李女士离婚,因为当时正赶上“文化大革命”,私房归公,二人没有对该房屋进行分割。此后,李女士离开北京到河北居住,方先生搬往别处,房屋由女儿居住。1984年政府落实私房政策,方先生还一直以为此屋有自己的一半。今年该处老房子拆迁,方先生到拆迁办查询,才知该房产全归前妻李老太太所有,没有自己的一星半点。于是,方老先生就将离异35年的李老太太告上法庭,要求对此处房产一分为二,归二人分享,法院已受理此案。
据了解,因拆迁引起的房产纠纷并不少见,涉案当事人主要是兄弟姐妹或者父母子女,但是像方老先生这样离异35年后才提起诉讼的,还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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