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销售伪劣的玉米种子给农民,致使农民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不法之徒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记
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辽宁法院今天对两起销售伪劣玉米种子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朱建忠、李绍双等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不法分子朱建忠为牟取非法利益,于2000年12月至2001年1月间,使用他人提供的假冒的某种子公司包装
袋和伪装的种子质量合格证、准运证等手续,将10万公斤伪劣玉米种子 ,分别销售给河南商丘和开封等地,销售额27.6
万元。此外,朱建忠还采取上述手法,分别向河北省农科院和辽宁大连等地销售伪劣玉米种子共3.5万余公斤,销售额12
万余元。上述部分种子被农民购买种植后,造成严重减产,直接经济损失达200余万元。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经
公开审理,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伪劣种子罪两罪并罚,判处朱建忠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1.3万元;另一名同案
犯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不法分子李绍双为牟取非法利益,与他人共谋,筹集资金,套取伪造的经营种子的有关证照和发票,于
2001年初收购劣质玉米假冒优质种子,将其中的2万余公斤种子销售给河北省泊头等地,销售额5.8万元,给当地农民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余万元。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李绍双有期徒刑8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余元;其他3名同案犯也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记者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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