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学伟王智)西安市一综合执法队在执行公务时,与被执行者发生争执,谁知对方竟拿出一把“手枪”冲地上放了一“枪”,为避免不必要的“伤害”,执法队员们暂时退让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后经落实才知虚惊一场,原来“手枪”是一种枪式灭火器。
据了解,11月9日下午,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前去丈八东路某公司执行公务,因该公司已经迁走,按照规定公司使用的房产应由高新区接管,但执法队发现该公司在 私自拆卸门窗,便赶过去制止。制止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该公司其中一人,突然掏出一把“手枪”向执法队员前面的地方开了一“枪”,“枪”口白烟升起,响声颇大,把执法队员们都吓了一大跳。一看对方有“枪”,执法队员便暂时退走了,并立即报案。公安雁塔分局丈八沟派出所接警后赴现场,经调查,那把“手枪”原来是一种枪式灭火器。
据了解,这种“手枪”是一种电子干粉灭火枪,采用电子打火,一般用于车辆、银行、宾馆、饭店等。
记者还了解到,市场上还有一种枪式打火机,外形酷似真枪,有人便用来和别人开玩笑,引起不明真相者的恐慌。看来,对厂商开发产品还是应该定一些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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