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学伟)本报11月1日报道了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收取“估价费”一事,消息见报当天,户县城关派出所即退还了收取的“估价费”,并向失主赔礼道歉。
10月31日,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将一批缴获的被盗摩托车发还失主,并预先通知失主领取摩托车时要交400元的“估价费”。收取“估价费”后,派出所也未给失主开出任何收据。11月8日,户县公安局政工科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估价费”是办案时必须向物价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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