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外来养殖人员为发财动歪脑筋,竟把贼手伸向虾塘边的电线。日前,“硕鼠”李某被上海市奉贤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400元。
34岁的李某系安徽人,在奉贤柘林镇承包了一虾塘。眼见别人养虾赚了钱,李心生歪念。于是,他纠集他人,趁夜深人静之机,先后两次携带作案工具,潜至两家养殖场的虾塘边,爬上电线杆,用老虎钳将470余公斤的裸铝电线剪断,并运走销赃。嗣后,李从中分得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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