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未接到聘用通知,就是未被继续聘用?南宁市金牛桥学校以这种方式辞退8名员工时,遭到这些员工的质疑。11月5日,谢彩萍等8人以该校无故解聘为由,将这所民办学校诉上劳动仲裁庭,要求该校兑付拖欠他们的工资、辞退补偿、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据谢彩萍等8人(一男7女)诉称,从1998年起,他们先后被该校聘用为副校长、副教 导主任和班主任,在校期间工作勤恳,尽职尽责,并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得到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家长的肯定。
今年7月5日,学校在一次会议上突然对所有的老师宣布准备解聘一批员工的决定:如果你们当中有人到了7月15日仍未得到通知,就是被解聘了!10天后,谢等8人一直未接到学校的续聘通知,也未得到学校为什么解聘他们的解释。
据谢等人诉称,学校开学后不久,被续聘的老师也各自领了工资,而他们这些被无故解聘的8名员工,不仅未领到7~8月份的工资,而且学校也未按有关规定,给他们辞退补偿金和养老保险手册。他们多次与学校交涉,均未得到明确答复。
在当天的庭审中,被申诉人南宁市金牛桥学校逐一进行答辩:这8名员工有的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有的带走教学材料,虽然他们先后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但双方并未明确约定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
学校在7月15日对他们进行解聘后,双方已不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而且,双方中止劳动关系后,学校尽了责任:不仅列出了他们7月1日至15日的工资单,主动提出给予他们相应的补偿金,还一一通知他们前来领取。
因为他们在离校时还带走学校的教学辅导材料,所以要求他们来领取工资等费用时,顺便归还这些材料。但学校多次通知这8名员工后,他们始终拒绝归还教学材料及领取工资。鉴此,学校决定收回给予他们补偿费用的善意。
因这些员工所申诉的各种主张,均未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金牛桥学校要求仲裁庭驳回他们的各种申诉请求。庭审后,南宁市劳动仲裁委对双方进行调解,被申诉人仅同意给三四名女老师适当的经济补偿。对此,仲裁庭宣布择日对另外几名老师的纠纷再另行裁决。作者:莫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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