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11日讯(通讯员 徐福俊 记者 董震)济南铁路分局兖州建筑段一名女会计,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对账单等手段,先后4次骗取、套取公款52万元据为己有。今天,这名女会计被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2000年9月,兖州建筑段拨给该段多元实业公司30万元工程款,该公司一财会人员在制作收款凭证时,误将30万元写成3万元。时任该段多元实业公司财务会计的刘某,在领取银行对账单后,见有机可乘,便从多元实业公司的账户上擅自将27万元转至工会技协账户,之后又
宣判后,刘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了上诉。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