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后,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烟草经营户将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而不再由工商部门查处。昨日,全省各市、县工商局和烟草专卖局在福州签订了委托执法书。据了解,由工商委托烟草对无证经营进行查处在全国尚属首次。
据省烟草专卖局局长宋力介绍,长期以来,由于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没有对无证经营的查处权,而负责查处的工商部门由于管辖对象相当庞大,造成了目前全省无证经营烟草制品 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力的惩处。据烟草部门保守估计,目前全省仍有无证卷烟经营户约2万户,这些无证经营户每年给国家和地方造成的税利流失不下5亿元。
今年10月1日,《福建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据了解,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将在本月底前,对本辖区内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违法行为的现状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调查摸底,明年3月底前,各市、县城关及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烟草制品无证经营户将被全部取缔。(本报记者 黄乃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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