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郑州市地税稽查局依法查封了中原应用技术研究所价值400余万元的成品。据介绍,这是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10月15日实施以来,该局查处数额最大的一起涉税案件。
据郑州市地税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0月份,该局发现中原应用技术研究所未按法律规定进行足额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718万余元,就对其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 责令限期补缴应纳税款,但研究所拒绝签收涉税文书。11月8日,该局又对研究所下达了《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但研究所仍然拒签文书。因此,稽查部门在研究所开户银行账户上资金较少的情况下,依法查封了研究所价值400余万元的成品。
据了解,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实施以前,有关法律对价值超过应纳税额且不可分割的财产如何扣押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税务机关明知一些欠税企业有能力缴清税款,却又无法执行,国家每年都要因此蒙受很大损失。针对这一点,细则明确规定:对价值超过应纳税额且不可分割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在欠税企业无其他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整体扣押、查封、拍卖,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等费用。这样,税务机关执法时就有了有力保障。
(记者 吴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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