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省医学会对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的我省首例医患纠纷进行鉴定。被誉为“医疗法庭”的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在首次鉴定中如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与以往相比,鉴定工作有何变化——
7名专家阵容豪华
经过1个多月的准备,该医患纠纷于昨日“开庭”。7名专家是在10月24日由患者、医院和省医学会三方从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的637名专家中随机抽 取产生的,他们将在鉴定会上扮演“法官”的角色。
当专家组成员集体亮相时,立即让人眼前一亮,这7名专家全是我省三级甲等医院妇产科和外科的知名专家,他们分别来自省立医院、山大齐鲁医院、省千佛山医院和省中医,这些专家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省医学会秘书长刘岩笑称:“这可谓是从未有过的豪华阵容。”
程序严格 鉴定透明
上午9点半,鉴定会正式开始,鉴定专家及医患双方依次进入会场。在确认医患双方的身份后,省医学会宣布了鉴定注意事项及会场纪律,接着将各种鉴定资料提供给专家组,并主持专家组选出了此次鉴定的鉴定组组长。至此,鉴定会的准备工作全部就绪,鉴定正式移交给“法官”——专家鉴定组负责。
上午10点,“庭审”开始。医患双方分别有20分钟的时间陈述和答辩。双方都是有备而来,患方甚至请了私人律师助阵;医方也带来了各种有利材料,双方据理陈词,“法庭”一度充满了火药味。鉴定组专家在充分听取医患双方陈述的同时,还不时地就关键性的问题向医患双方提问。
在鉴定组组长总结双方陈述并宣布医患双方退场后,上午11点10分,鉴定会进入合议阶段,这也是首例鉴定的决定性阶段。
观点不同专家起争议
在合议阶段,7名专家对此起医患纠纷分别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因为7位专家都同意第二次手术很及时也很有必要,定性的关键在于第一次手术是否草率以及医院是否该为此负责任。这也是整个合议阶段争论的一个焦点。
“该院没有经过充分的检查和诊断就给患者实行了第一次手术,手术中发现诊断有误、在无法处理的情况下才找上级医院会诊,医院对第一次手术的处理太草率,给患者造成了一定损伤,应定为医疗事故。”这位专家明确地表明自己的观点。
谁料他的话音未落,反对声即起:“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这毕竟是一家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和经验都有限,接诊医生的能力达不到明确诊断的程度,因此实行了手术,手术中发现错误并及时中止,已经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失误的扩大。况且,手术并未给病人造成器官损害。”一位专家认为这起纠纷不能定性为医疗事故。
“我不同意这个观点,各医疗机构不能以医疗水平低或经验不足为自己的失误找理。诊断不充分就草率手术给病人造成了伤害,应定为医疗事故。”另一名专家这样认为。……
鉴定结论:四级医疗事故
在合议阶段,专家们围绕着医院诊疗程序、医疗文书书写等细节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在对所有环节进行论证后,专家认为:医院接诊病号后,在诊断不明的情况下,未经家属书面签字同意即行手术,术后又未及时记录,在诊疗过程中有不妥、过错之处。最终,专家鉴定组以6比1的绝对优势将此起医患纠纷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
据悉,此鉴定结果将以尽快的速度送达委托鉴定的当地县卫生局。目前,医患双方对此结果均不知晓。
省医学会秘书长:教训深刻
省医学会秘书长刘岩在向媒体通报情况时称,这起医疗事故值得全省所有医疗机构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专家们也认为,如果院方在诊疗常规、病历书写等环节管理更加严格的话,这样的医患纠纷也许不会发生。尤其是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医院更不能有丝毫的“偷工减料”的想法;另外,医院也应注重客观证据的收集整理。
本报记者 王东
新闻背景
54岁的患者李某于今年4月11日因右下腹部包块在临沂某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医院在双方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为患者实施了手术。后因无法确诊而带患者到县医院检查。4月12日,该院请县医院专家回到该院行第二次手术,并切除了子宫及双侧附件。
患方认为该乡镇医院存在误诊,未经家属同意就实行了手术,给患者造成身体及精神上的伤害。在县市两级鉴定都否认是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患方不服,因此由当地县卫生局委托省级鉴定,省医学会于9月25日正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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