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日21时至23时30分,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分别对行驶在二环路、杨桥路、华林路等6条主干道上的渣土运输车进行了检查。被检查的7部运输车,都分别存在滴、洒、漏以及无证从事渣土运输的现象。根据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这7辆车分别处以1000~5000元罚款。
针对最近一段时期一些建设单位、开发商、工程承包方不办理渣土运输手续,不缴纳 规费,擅自雇请车辆从事渣土运输,严重污染市区道路的现象,福州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将开展整治非法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行为的专项活动。
据了解,根据福州市政府颁布的《福州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等,此次城管部门加大了处罚力度:对不交纳处置费、受纳费,不办理准运证的建筑工地一律予以暂扣车辆;对未交纳处置费的建设单位(个人)或施工单位(个人)进行现场检查,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交费;对拒不改正的,予以停工整顿,查堵工地,不准其渣土车外运,严格做到发现一部查扣一部;对情节严重的,提请建设主管部门吊销施工许可证。此外,运输车不按规定地点乱倒建筑渣土的,当场中止车辆运行,责令清理污染,处以每车次5000元的罚款;未经批准擅自承运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每辆处以1000元的罚款等。(本报记者 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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