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7岁的明明背着书包高兴地跨进莲华小学校门后,明明的奶奶张老太太不禁流下了热泪,她拉着给她送户口准迁证的民警的手激动地说:“7年了,明明终于有户口了,能上学了,这都是你们民警为老百姓做的实事、好事,谢谢你们!”
一旁具体经办此事的李警官介绍了情况,现住莲华小区的张老太太家在农村,老伴去世后,她好不容易将一个女儿、两个儿子拉扯成人,三个子女先后成了家,小儿子随她留在 昆明,并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明明。因明明的妈妈户口所在地是楚雄农村,当时的政策是子女户口随母亲,如果明明随母落户,那么明明的户口就要落回楚雄。为让唯一的外孙留在身边,张老太太没有及时给明明落户,没想到这一拖就是7年,明明一直未落户口,还差点误了上学。
7年来,张老太太为此事不知跑了多少地方,但因户口政策等种种原因,明明的户口一直没能办下来。眼看明明已到入学年龄,但没户口就不能入学,张老太太一家急得不知该怎么办。今年5月,张老太太又到莲华派出所申报明明的户口,民警仔细对照相关政策法规后,发现明明可以落户了。按照派出所“只让办事群众跑一次”的承诺,民警热情地让张老太太留下了申报材料和联系方式,立即把此情况向所领导做了汇报,“不能耽误孩子上学,尽快了解事情,把情况上报给五华分局户籍科”。所领导做出指示。
11月6日上午,民警将办好的户口准迁证送到张老太太家,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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