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圣泉)袁家岗众科大厦15楼的田龙庆“霉”透了顶——不仅在自家门口遭遇歹徒持刀劫持,而且家中财物也横遭洗劫。在与物管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昨日,田女士向九龙坡区法院正式起诉,状告物管公司和房产开发商。据悉,这是重庆市物管条例实施以来,业主状告物管公司的第一例。
据田讲,9月13日晚8时许,她在返家时,被候在门外的一男一女用尖刀劫持。在用胶 布粘住眼睛、用毛巾堵住嘴并用绳索将其双手死死捆住后,歹徒对田的家进行了洗劫。歹徒翻出了田家中的几张信用卡,并逼她说出了信用卡密码,那名男子在甩下一句“如果让我知道你说的是假密码,待会儿回来杀了你!”后离去。田以为二人都走了,便艰难地用手把堵在嘴上的毛巾摘掉,扯去眼睛上的胶布。但没想到那名女子并未离开,正恶狠狠地盯着她,并像饿狼一样扑来,田忙大声呼救。对方见田叫喊,慌忙中便一刀刺来。后在邻居、110民警和大厦保安的帮助下,田被送进了医院。
昨日接受采访的田龙庆仍然情绪激动,她指着自己嘴边一道五六厘米的伤疤愤怒地说:“想起那个晚上我就觉得后怕!”田找出11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物业管理企业疏于管理,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安全防范,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支持自己的观点。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该物管公司,公司一姓李的先生说,事后,他们也找了有关资料,认定公司方对此不应负担任何责任。田作为公司的一个业主,出于同情,公司可以对其进行慰问。李先生表示,公司愿意和田法庭上见,并接受法院的判决。
据悉,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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