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高超 实习生 何 蕾存车时不给车牌,交费后就可推走车辆,丢车后互相推诿。市民许先生为丢车的事情来回奔波近两月,至今还没解决。
昨日,记者接到读者许先生反映,他于9月29日下午1时多存入小寨某市场车辆保管站的“名流100”摩托车,到晚上9时左右取车时却不见车的踪影。许先生自2002年7月份在小寨某市场租房经营后,他的摩托车便一直在该市场的保管站存放。当初存车时许先生被告之该 保管站一直不发车牌,只在取车时交费就行。许先生觉得该市场周围就这一处保管站,为图工作方便就把摩托车存入该处,直到后来出现丢车一事。发现车子不见后许先生立即报了案,并与该市场保管站积极协商,保管站工作人员此时却一口咬定摩托车没存入该处,丢失也与该处无关。因为先前确无车牌发放,现在车子丢了许先生又气又急更是有口难辩,就将情况反映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的处理意见是“内部事务内部处理”,让许先生与保管站双方自行解决。但因“有没有在该处存车”这一事实争辩不清,事情至今悬而未决。记者昨日拨通街道办的电话询问此事,街道办称不管此事,让记者找车管办,但记者一直联系不上车管办的工作人员。
许先生称收费时就行,丢了车却不管,这太让人想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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