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利 通讯员王燕)两名来自湖南的乡下女子,为诈骗钱财,竟在火车站附近谎称T30次火车脱轨,将打工妹姜某身上的钱财骗了个精光。当两名骗子准备逃跑时,幸被姜某发现并将他们扭送到公安机关。经多方调查,近日,荔湾区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认定两名骗子已构成诈骗罪,将依法予以惩处。谎称帮人退票骗取钱财
今年3月25日,来自湖南的陈某香和陈某云两名女子,与同伙阿龙串到广州火车站附近 寻机作案。当发现姜某途径环市西路的省汽车站附近时,二陈先后上前以攀老乡为名搭话。得知姜某乘坐的火车是T30特快之后,陈某香诡称这趟列车已在半路上脱轨。同时,陈某香还说,陈某云有亲戚在火车站工作,可以为姜某退掉火车票。
姜某以为遇到了好心人,请求她们为自己张罗火车票的事宜。姜某跟二陈以及随后赶来的阿龙到了人民北路西门口附近时,陈某香与阿龙称到某公司退票,不能携带贵重物品,让姜某把700多元现金、手表、手机和金项链放入一个旅行袋内,交给二陈保管。然后,二陈乘阿龙把姜某引开之际,拿起装物品的旅行袋乘公共汽车逃跑了。逃跑被抓犯罪事实确凿
姜某正与阿龙闲聊时,突然发现逃跑了的二陈,于是便一路追赶到人民中路,将二陈控制住。后来,二陈被接报赶来的警察带走。荔湾区人民法院对所缴获的赃款赃物拍了照片,为赃物做了价格鉴定,鉴定结果发现这些物品总价值达3355元。
有关办案人员几经周折找到了相关人员提取了证言,进一步证实了二陈结伙诈骗姜某财物,且数额较大的事实,最终确认二陈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均构成了诈骗罪。二陈起先还心存侥幸,在铁证面前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犯诈骗罪数量大当重判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认为,陈某香和陈某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同伙虚构事实共同骗取他人的财物,并且数量比较大,其行为已完全构成了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并交纳一定的罚金。
有关办案法官还认为,这起案件对游荡在火车站或车站附近的不法分子敲响了警钟:胆敢以身试法诈骗钱财,定会落得监守自盗的下场。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