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重庆市北碚区朝阳街龙江花园A栋2单元1—4的黎老汉想在自家内阳台的墙壁上开一道门,哪知却遭邻居坚决反对,更没想到因此对簿公堂。
老汉昨日告诉记者:他于去年11月在朝阳街龙江花园处购得底楼住房一套,于12月迁入新居。但没过多久,通行的过道便被周围邻居堆满了东西,通行极不方便,加之平常屋内光线很暗,进屋很不方便,于是决定在一楼紧挨过道进口的内阳台墙壁上新开一道门。
今年春天,黎老汉便开始为修建这扇门东奔西走,他先后走访了城建委和市政委,接待他的工作人员都让他找物业公司解决。今年8月,龙江花园小区钟禄物业公司同意黎老汉在紧挨过道进口的内阳台墙壁上开门,于9月6日正式动工建门。黎老汉新开的门恰处于上下楼的通道门前的梯坎上,梯坎上还有倾斜突出的水管,他担心邻居们走到水管会摔跤,便利用建门时剩余的材料,将一直裸露在外的进水管修成了长33厘米,宽25厘米,厚15厘米的梯子。然而让黎老汉没有料到的是,开工伊始就遭到楼上邻居赵女士的极力反对,双方为此争执不休。但“工程”终于在争吵中于9月8日完工。完工后,黎老汉所建的这扇门又遭到了邻居们的一致反对,连续几个月来,黎的耳边总是骂不绝耳,气得黎老汉忍无可忍,于11月7日以邻居干扰他的生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据了解,目前法院已经立案。
周围邻居为何极力反对黎老汉开这道门、砌这道坎?对此,一直持反对意见的赵女士告诉记者:黎老汉在内阳台上开门有违物业管理的规定,而且黎老汉开的这扇门向外开门时占了过道78厘米,要是哪天有人从此路过,黎老汉及家人突然将门打开,极有可能伤到人,虽然黎老汉目前将外开门换成了内开门,但黎老汉在门前的“坡”改“平”砌成的那道坎,又成了邻里们的“眼中钉”,她认为这道坎是他利用公摊面积修建的,也不符合规定。
记者随后采访了该小区物管公司工作人员刘小姐,她称物管公司当时同意黎老汉在内阳台墙上开门并向其声明,不得影响周围群众出入安全,对于将进水管处的斜面修成了平面,物管公司认为这并不算是占用了公摊面积。
据了解,法院即将就此事进行调解,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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