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佛山讯 记者 丁华、通讯员 阿古 报道:佛山市某公司在其开业的庆贺广告中打出了“9·18是个开心的日子”,孰料竟激起一佛山市民的“家仇国恨”,该市民怒而向法院起诉,佛山市石湾区人民法院将于12月4日开庭审理该案件。
今年9月18日,佛山恒×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某品牌汽车专卖店开业。当日,该公司在佛山、南海两地媒体上做了广告,广告上写着:“9·18是一个开心的日子”。
广告刊出后,佛山一位姓辜的先生认为,商家的这则广告使他的感情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并以“家仇”、“国恨”为理由向法院递上民事诉状,要求恒×公司在曾经刊登广告的媒体上刊登悔过信,向他本人和佛山、南海人民赔礼道歉,并索赔精神抚慰金918元。
在“国恨”方面,辜先生说:“二战”期间,日本帝国主义犯下了滔天罪行,如731人体实验、南京大屠杀等,令人没齿难忘。
在“家仇”方面,辜先生说,他的老家在江西省上饶市,“二战”期间,当地曾经遭受日军的轰炸和占领,他的祖父当时是当地有名的大商人,1938年秋天,日军轰炸了他祖父拉布匹的火车,损失惨重。战争时期,日军曾经在上饶投下鼠疫细菌,不少人死在鼠疫中。辜先生的大伯曾被日军抓去做挑夫,后从一狗洞中逃出来才捡回一条命。
昨晚,原告辜先生方面联系到本报记者,称其实早在20天前已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书,但一直并未与媒体透露,因他们已与被告方佛山恒×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及有关部门口头协商可以撤诉,但要求恒×公司于11月17日在佛山、南海两地按诉讼要求同时刊登启事向原告方道歉。
原告方表示,时至今日,商家只在南海媒体轻描淡写地登了一则极小的启事,对此有种被欺骗的感觉,原本打算撤诉,现在只能对簿公堂。
记者于今天一早电话联系到被告方恒×公司,该公司吴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在9月18日打广告时完全没有恶意,而且也没想到会与日军侵华的“9·18”事件联系起来,更想不到有人会因此打官司告他们,开庭通知他们已经接到,到时法官自会做出法律判断。对于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和曾与原告方所进行的私下调解,他一概不愿意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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