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商报》报道:今年1月2日下午1时许,夏先生在走出深圳市某商场大门时,报警器突然响起来,商场的一名保安拦住他,要他回商场接受检查。而夏认为自己没买东西,因而和保安争执起来。在商场一位负责人的强令下,夏先生只好将随身物品掏出来以示清白。可夏先生再次走出商场时,报警器又响起来,那位负责人责令他到商场防损部接受检查。
在防损部办公室,夏称一名保安用手提探测器在他身上来回检查。后来他打了电话报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认定这种“测试”侵犯人格权,判决商场向夏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5000元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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