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记者高建)针对本报报道的宝鸡县金丰村村干出卖集体林木事件,昨日,该县陵原乡政府已向县林业局通报情况,将尽快展开深入调查,并拿出处理意见。
昨日下午,记者从陵原乡政府了解到,乡政府已拿出几点处理意见:责成责任人写出深刻检查;对金丰村村委会罚款500元;责令金丰村明春补种林木。另外,根据村民反映被砍伐林木装载了一卡车的事实,乡政府将与林业公安机关一起进一步调查,尽快对被砍伐林木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轻微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3至10倍的罚款。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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