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梁宗)王某为牟取利润,竟然购进含有对人体有害成分的银鱼等水产品销售,昨天被上海市二中院终审判处1年6个月徒刑,并处罚金4000 元。
王某原租借铜川路水产市场198 号摊位经营水产生意,今年3月7日被公安人员抓获,查获尚未销售的银鱼132 公斤、海参50公斤、鱿鱼3公斤。经市预防医学研究院鉴定,这些水产品中含有甲醛成分。王某称,银鱼经药水浸过后会变大、发白、发硬,样子好看,不会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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