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邹会江) 一名四川籍的女子,因被骗曾多年成为一老板的二奶,本来可以通过法律向曾经和自己保持多年性关系的袁某讨回50万元的赔偿,不想,却因为自己一夜迷失,怀孕生子,不但未得到赔偿,反而被袁某告上法庭,现在连孩子的父亲都难于找到。
二奶索赔时才发现
孩子生父另有其人
张女原是四川人,1995年与在重庆某厂驻番禺办事处工作的广州人袁某认识后,以为袁某没有老婆,便开始与袁某同居。1999年7月,张女生下了一个小孩,在此期间,张女的生活费用基本是由袁某提供。1999年10月,与原妻离婚后的袁某又与另一女结婚,张女见与袁某无法结婚后,便把袁某告上法庭。
当时袁某希望一次性给张女30万元作为了结,但张女不答应,提出要50万,商议不成,双方将官司打到番禺区人民法院。为了胜诉,张女特意到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作了亲子鉴定,不想出来的结果令她目瞪口呆,孩子竟然不是袁某的。此结果连袁某也非常意外,他还一直以为孩子是自己的。见孩子不是袁某的,张女自然撤诉,袁某却乘机反告张某要求赔偿,虽经法院驳回,但张女原本想向袁某要求的赔偿,也就不了了之。
一夜情人不肯做亲子鉴定
至今不知道谁是孩子的爹
由于亲子鉴定的意外结果,张女只好找孩子的生身父亲索求赔偿。张女反复回忆,觉得自己多年来,只和袁某有过性关系,并无其他男友。只有一次和一名叫阿强(化名)的男子喝过一次酒,当时喝得很醉,阿强送她回家并与自己过了一夜,但因为醉酒太深,并不记得自己是否和对方有过性关系。
为了证实阿强是否是孩子的父亲,张女便想要阿强与孩子去做亲子鉴定,但遭到阿强的拒绝。张女于是希望通过法律手段,强制阿强与自己的孩子做亲子鉴定。但由于张女无法提出与阿强有过亲密来往的证据,既没有在一起的照片,也没有在一起同居或发生性关系的证人,因而想通过法律关系强制阿强去做亲子鉴定,难于实行。
广东南星发展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东说,现在一夜情很多,如果有孩子出生,生父的确定发生争议时,如果女方提出要某男子作亲子鉴定,除非对方愿意,否则,一定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有无在一起生活过的证据,孩子出生时有无对方的签名等,如果没有相关的证据,对方可以拒绝去做亲子鉴定,因而,作为女性,应该更多地懂得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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