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主任记者 王晓静 见习记者 冯岚)昨日,沈阳市农村经济发展局联合沈阳市治安支队、铁西区公安分局对沈城的宠物医院进行大规模集中整顿,对前一阶段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宠物医院进行“复查”。
在铁西区勋业三路,记者看到,这里的十几家宠物医院,都是由临街的1楼住宅改建成的门市,医院虽挂着宠物医院的牌子,但其门窗上竟写着“内科”、“外科”、“妇产科” ,还有一些宠物医院将自己的牌匾用东西蒙住,二三十平方米的屋子里摆放着几张简单的桌子,一个拼装写字台当手术台。设施都十分简陋。宠物医院的“院长”们一见到执法人员都纷纷表示自己已经不办医院了,但是执法人员却在一家名叫“兴星”的宠物医院里当场堵住一只正在看病的狼狗。当执法人员要求狼狗的主人出示犬证时,该人说没带,并说自己就住在铁西区卫工街,当执法人员告知市内五区不允许养大型犬时,该人又说这狗不是她的,并阻挠执法人员将狗扣押。最后,执法人员对这些宠物医院予以摘牌处理。
当执法人员来到皇姑区向工街时,发现一家宠物医院在接到整改通知后仍未摘牌,执法人员在没收其灯箱及部分设施时,遭到该宠物医院主人的推搡及漫骂,并在屋内将大门紧闭,拒绝接受检查,在与执法人员僵持一段时间后才不情愿地开门接受检查。
据农发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次集中整顿前,该局已对宠物医院进行过一次检查,并给检查中不合格的医院下了整改通知,责令其在两周内停止营业或重新申报。然而在昨天检查的20余家宠物医院中,仍有多家继续偷偷营业。负责人称,如其仍不停止营业或重新申报,则对那些无证、不具备条件的宠物医院坚决取缔,没收其经营工具。
背景资料
根据沈阳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关于整顿和规范宠物医院的通知》规定,宠物医院开业应具备的条件必须具有固定营业地点,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周围居民无异议),使用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30平方米)。有《辽宁省兽医资格证》和《辽宁省兽医执业证》的执业兽医3人以上。具有专用的诊疗室、化验室、手术室、处置室、药局、库房等;有B超仪、显微镜、冰箱(柜)、高压灭菌器等和手术器械;具备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清洗、消毒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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