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 管亚东 通讯员 孔献之)现年47岁的兰炳荣曾任深圳市建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从1994年起,兰长期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截留客户存款、公款私存等手段贪污公款,数额高达485万元之多。赃款用来借贷取息和炒股票,结果导致亏空无法填补而主动投案。昨日下午,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这一重大贪污案件,法庭审判后当庭判处兰炳荣无期徒刑。截留客户存款560多万
1994年6月,深圳市金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后变更为建业股份公司)结算中心与某银行福田支行达成委托代办储蓄协议,成立该银行的福田支行金翼代办点。时任公司财务部会计的兰炳荣经安排,开始负责代办点的储蓄业务,并负责会计及部分出纳工作。结果,在1994年9月至1998年8月期间,兰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客户的定期存款,采用收了存款后不入账的手段,将客户的定期存款凭条放在家里(侦查机关在其家里搜查出的定期存款凭条数额高达560多万元)。兰将收到的钱拿去借给朋友放贷取息、炒股票以及买房买车等消费。公款私存鲸吞利息168万兰的“生财之道”并不限于截留客户存款。从1994年起,他任公司结算中心会计起,光是将公家的款项用他和他老婆的名义存入某银行福田支行和华侨城支行,自己收取的定期存款利息就有168万多元。据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推算,兰炳荣挪用的公款累计数额则在2000万之巨。侦查机关从兰的家里搜出大量的利息清单,全部是用不入账的公款获得的非法收益。后他将本金交还公司,贪污的利息则拿到老家盖了两栋楼和花在个人消费上。1999年8月,兰炳荣被建业公司调入下属的混凝土公司任财务科长,他在办理移交手续时,该储蓄代办点的资金已经不足以支付应当支付给储户的存款,造成公司实际亏空303万多元。亏空难填投案自首由于借出去的六七十万元收不回来,而本来想借炒股票赚点钱填补,结果却陷入更大的亏空,兰炳荣发现这个“窟窿”再也不可能补上了,于是在2002年1月24日被公司找去问话时,他交代了自己全部的罪行。25日,兰炳荣在公司审计人员的陪同下来到福田区检察院自首。2月1日,他被正式逮捕。由于兰的配合,退赔了赃款99万多元,法院将其购买的房产、汽车、别人的欠款以及保险等等拍卖追缴后,认定其所涉贪污的赃款有485万多元。法院审理后,从轻判处其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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